1.会同教务处拟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师资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和专业建设需要,编制教师补充计划,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
3.负责师资队伍中各类人才的选拔、培养与考核工作。
4.负责名誉教授、客座教授的管理工作。
5.负责全校师资的培训与管理工作。
6.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评审、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聘任工作。
7.负责校内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工作。
8.负责师资统计报表,相关业务材料的收集与管理工作。
9.负责新参加工作人员岗前培训、转正定级工作。
10.负责教职工的在职继续教育资格审核及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