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招聘工作相关文件及《商洛学院人才招聘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下:
请以上人员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并于2025年6月13日18:30前将体检结果原件交商洛学院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交体检报告者按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
联系人:弋老师 0914-2252871
商洛学院人事处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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