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文件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且在高校工作满五年以上。
二、推荐程序:个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于2014年5月6日12:00前将本单位拟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员意向名单报送干部人事处,经学校研究后填写《推荐表》和《一览表》。
三、注意事项:由于时间紧迫,请按照附件要求提前填写《推荐表》。
四、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常波
联系电话2252871,13991414433
附件: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干部人事处
2015年5月4日